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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應台:青春迷惘後發現的十三件事

龍應台:青春迷惘後發現的十三件事
 
去年,作家龍應台擔任香港中文大學「傳群大講堂」主講嘉賓,以「青春迷惘後發現的十三件事」為題演講。
 
一、不要跟第一個你愛上的人結婚。但是不妨愛上你後來結婚的人。
二、隨時準備對讚美你的人說 Thank you, No.
三、學會玩,培養幾個終身的嗜好。
四、年輕時找幾個求知慾強的人結成終生摯友。
五、一個人一株樹,把「孤獨靜處」當做給自己的獎賞。
六、華歆還是管寧,是有選項的。
七、為了「正義」,衝出去。衝出去之前,先彎腰綁個鞋帶。
八、真有本事的話,方和圓不矛盾。
九、容忍比自由重要,真的。
十、下山比上山難,下台比上台難,退場比進場難,結束比開始難。
十一、做一個終身的人類學家。
十二、帶著溫情與敬意面對歷史,也帶著溫情與敬意理解現實。
十三、一定要維持「獨立之精神,自由之思想」(1929年陳寅恪為「海寧王靜安先生紀念碑」(王國維)所寫的句子。),如果你的男友或女友深情款款地跟你說,「我想完完全全地擁有你」,不要遲疑,馬上逃走。
十三點五、青春的時候,盡量享受愛,享受性,享受知識。白天比黑夜長,所以享受知識超過性。
 
我們總以為自己已經長大,在社會上為生計勞碌奔波……但有很多事情可能還是要再后來才明白,可能今天,也可能明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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